(略) 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 (略) 城 (略) 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请示》(定水投发〔2022〕145号)收悉。该方案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 (略) 城区和巉口镇的部分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 (略) 12.777km,新建 (略) 3.155km,新建管线普查探测120km,管网清淤31.05km,搭 (略) ,增加排水水质等监测设备10套,维护污水管道清理车3辆、污水管道疏通机4台、排污泵车3辆、移动式发电机3台、水下机器人1套。工程总占地面积6.64hm2,永久占地为0.12hm2,临时占地为6.52h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内*滩涂)、其他土地(裸土地)、交通运输用地( (略) 用地、 (略)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m3,其中挖方3.*m3,填方2.*m3,余方1.*m3(全部运至“ (略) 污水调蓄池项目”进行场地回填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工程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2024年8月完工,工程建设总工期24个月,设计水平年20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64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保护率22%。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09.*元,其中工程措施0.*元,临时措施53.*元,独立费用40.*元,基本预备费5.*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元。
(八)依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综〔2014〕58号)第十一条第四款: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据《中 (略)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 (略) 及社会公众提供 (略) 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略) 政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等后继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及安定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调配利用的土石方要做好转运防护措施,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