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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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353武宁县罗溪至修水县黄沙段公路改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请求审查G353武宁县罗溪至修水县黄沙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九发改设审字〔2023〕5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353武宁县罗溪至修水县黄沙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795号)、《 (略) 评审中心关于G353武宁县罗溪至修水县黄沙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3〕2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353武宁县罗溪至修水县黄沙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211-*-04-01-*)路线起于武宁县罗溪乡坪源村,顺接S218宋店线K45+933处(G353与S218共线,已升级改造成二级路,对应G353桩号K868+300),折向西南采用新线绕避城镇及矿区,总体由东向西布线,经饶家、杨家,于杨家垭口处设置坪源隧道,经牛家坳后设置坪港隧道穿雷打石垭口,于K875+400右侧设武宁道班,经坪港村跨罗溪河支流后折向西北,经洞下、马家塅、芳家湾,于锦鸡坳附近跨罗溪河后折回西南,经明家塅、炉山村、陶家塅后于霞岭再次跨罗溪河,经新牌村、九条村、五株树下、西桥村,沿石门楼南侧连续设石门楼一桥跨罗溪河、石门楼二桥跨山谷,横跨兔子岭后经县界进入修水县境内,于黄坳乡潭溪村跨洋湖港,经桐源跨山谷,途径黄沙镇仰家岭、黄泥塘、汤桥村后跨汤桥水,与现状G353国道T字型平交接回老路,于K906+968平交口左侧设修水养护道班,终于黄沙镇下朗田村接现状G353国道(对应桩号K906+968)。路线全长38.664公里,其中武宁县境内24.06公里(K868+300~K892+364),修水县境内14.604公里(K892+364~K906+968)。全线共设大桥1645米/10座、中桥731.1米/11座、小桥23米/1座、隧道940米/2座(其中中隧道570米/1座,短隧道370米/1座)、涵洞209道、养护道班2处、避险车道1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隧道宽10.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中短隧道、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坪港村路线比较段(K870+650~K878+580)、坪源隧道比较段(K871+300~K873+000)、石门楼路线比较段(K884+800~K892+590)、潭溪村路线比较段(K892+600~K896+300)、石门楼镇南线路线比较段(K888+840~K895+380)采用设计推荐的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85个,最大纵坡5.989%/1处,最短坡长205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2000米,凹型2000米。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细化高填、深挖路段及平纵组合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进一步优化K905+000~K905+800段平面线型,完善交通安全设计;优化部分路段纵坡设计,必要时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新建路段、老路利用改造段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为:10米=0.75米(土路肩)+0.75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0.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
桥梁横断面布置为:10米=0.5米(防撞墙)+1.0米(硬路肩)+2×3.50米(行车道)+1.0米(硬路肩)+0.5米(防撞墙);
隧道横断面布置(单洞)为:10.5米=1.0米(检修道)+0.75米(侧向宽度)+2×3.50米(行车道)+0.75米(侧向宽度)+1.0米(检修道)。
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改造城镇路段路基横断面布置,确保运行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滑坡、软土等不良地质及耕植土、填土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深挖路段高边坡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即5厘米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7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碎石,路面总厚度70厘米。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原则同意沿线的牛家坳大桥、坪港大桥、锦鸡坳大桥、霞岭大桥、石门楼一桥、石门楼二桥、兔子岭大桥、潭溪大桥、上月山大桥、壕塘大桥等10座大桥根据各桥址地形、地质条件分别用设计推荐5×30米、4×25米、8×30米、4×30米、4×25米、10×30米、4×30米、5×30米、7×25米、4×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柱式台/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原则同意沿线的坪源中桥、湾里中桥、塅里二桥、锦鸡坳中桥、石家中桥、陶家一桥、陶家二桥、下岭中桥、坪头中桥、鄂家垄中桥、八一中桥等11座中桥采用设计推荐的3×16米预应力砼小箱梁、4×16米预应力砼小箱梁、2×16米预应力砼空心板、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3×16米预应力砼空心板、1×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3×16米预应力砼空心板、3×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3×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4×16米预应力砼空心板、柱式墩、柱式台/肋板台、U型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基本同意塅里一桥小桥采用设计推荐的1×16米预应力砼空心板、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设计方案。
4.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优化平纵面设计,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公路行洪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优化桥梁基础形式及通行桥梁结构设计;综合考虑后期桥梁运营期维护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部分中、小桥梁的上部结构;纵坡较大桥梁,其桥梁下部结构宜每联增设墩梁固结,防止桥梁上部结构“爬行”。
5.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隧道设计
1.原则同意坪港中隧道、坪源短隧道的采用设计推荐的单洞式隧道方案、端墙式(削竹式)洞门型式。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结合详勘成果和路线调整,合理确定隧道围岩类别,综合分析评价围岩稳定性;优化隧道洞线、洞口布置,尽量避开或缩短穿越浅埋偏压段和不良地质段长度,合理确定洞门型式、开挖工艺;优化完善隧道结构、排水设计,合理采取衬砌、支护措施,确保隧道施工、运营安全。
2.原则同意坪港隧道、坪源隧道的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及监控等各项附属设施设计方案,下阶段应结合隧道具体条件,进一步优化各项附属设施设计。
六、交叉设计
1.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与S218宋店线、X810、现状G353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1.原则同意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养护道班总图布置及单体建筑和相关服务设施设计,合理确定基础型式。
2.基本同意沿线绿化、景观设计,下阶段根据各路段的具体情况,按照生态性、多样性、针对性、景观性的原则,并考虑植物配置的立地条件和养护条件,进一步优化完善景观、绿化设计。
八、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95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九、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11月28日
年月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84803.25 | |
一 | 临时工程 | 1122.37 | |
1 | 临时道路 | 704.31 | |
2 | 临时供电设施 | 169.58 | |
3 | 拌和站安拆(水稳) | 113.34 | |
4 | 沥青拌合站安拆 | 135.14 | |
二 | 路基工程 | 37578.69 | |
1 | 场地清理 | 933.40 | |
2 | 路基挖方 | 7193.80 | *立方米 |
3 | 路基填方 | 4577.19 | *立方米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2657.77 | |
5 | 排水工程 | 3043.46 | |
6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18941.34 | |
7 | 路基其他工程 | 231.73 | |
三 | 路面工程 | 11336.67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11221.88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84.34 | |
3 | 过渡段 | 30.45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14788.68 | |
1 | 搅拌站工程 | 155.58 | |
2 | 涵洞工程 | 3351.92 | 4615.30米/209道 |
3 | 小桥工程 | 132.82 | 23米/1座 |
4 | 中桥工程 | 3763.94 | 731.1米/11座 |
5 | 大桥工程 | 7384.42 | 1645米/10座 |
(1) | 牛家坳大桥 | 747.02 | 157米 |
(2) | 坪港大桥 | 574.23 | 107米 |
(3) | 锦鸡坳大桥 | 1103.71 | 247米 |
(4) | 霞岭大桥 | 549.37 | 127米 |
(5) | 石门楼一桥 | 481.29 | 107米 |
(6) | 石门楼二桥 | 1426.70 | 307米 |
(7) | 兔子岭大桥 | 509.47 | 127米 |
(8) | 潭溪大桥 | 713.87 | 157米 |
(9) | 上月山大桥 | 675.51 | 182米 |
(10) | 壕塘大桥 | 603.25 | 127米 |
五 | 隧道工程 | 7181.06 | 940米/2座 |
1 | 隧道土建工程 | 5943.88 | |
(1) | 坪源隧道 | 2657.66 | 370米 |
(2) | 坪港隧道 | 3286.22 | 570米 |
2 | 隧道机电工程 | 1174.18 | |
(1) | 坪源隧道 | 383.84 | |
(2) | 坪港隧道 | 790.34 | |
六 | 交叉工程 | 1490.05 | |
1 | 平面交叉 | 1490.05 | 38处 |
七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5055.74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2316.57 | |
2 | 路网监控系统 | 70.00 | |
3 | 信号灯 | 200.00 | |
4 | 太阳能路灯 | 31.20 | |
5 | 声屏障 | 278.07 | |
6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2159.90 | |
八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1237.77 | |
1 | 主线绿化及环境保护 | 412.21 | |
2 | 取、弃土场绿化 | 742.71 | |
3 | 铺设草皮 | 82.85 | |
九 | 其他工程 | 2528.00 | |
1 | 起点平交改造改路 | 934.75 | |
2 | 改沟、次要道路改路工程 | 631.49 | |
3 | 终点平交改造改路 | 828.53 | |
4 | 避险车道 | 133.23 | |
十 | 专项费用 | 2484.22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1230.98 | |
2 | 安全生产费 | 1253.24 | |
Ⅱ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10421.68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8801.75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1619.93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6049.30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2930.60 | |
二 | 研究试验费 | 100.00 | |
三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120.08 | |
四 | 专项评价(估)费 | 472.80 | |
五 | 联合试运转费 | 27.83 | |
六 | 生产准备费 | 22.43 | |
七 | 工程保通费 | 38.66 | |
八 | 工程保险费 | 336.90 | |
Ⅳ | Ⅰ+Ⅱ+Ⅲ合计 | *.23 | |
Ⅴ | 基本预备费 | 5063.72 | Ⅳ×5% |
Ⅵ | 总概算 | *.95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武宁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修水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 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