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破产财产
(厂区房屋、工业用地、配套设施)
(略)
(略) (略) 管理人定于 * 日 * : * 起至 * 日 * : * (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 (略) (略) (http:/ *** )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略) 市 (略) 凤凰镇中河村1组工业园 (略) 区1- * 幢房屋(建筑面积为 * . * 平方米)及国有出让工业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 4. *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 * 房地证 * 字第 * 4、 *** * 号)、室内 (略) 理配套设施。
标的物详情以现状实物为准。管理人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以上标的物整体起拍,起拍价: * . * 万元,竞买保证金: * 万元,增价幅度单位:1万元(即以1万元的1-9整倍数递增)。
* 、现已委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 (略) 咨询、组织查看标的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 * 月3日起至 * 月 * 日(节假日除外) (略) ,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 (略) 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 (略) (略) 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 、特别说明:
1、标的物涉及的抵押、查封、裁定事宜由破产 (略) 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按现状交付。
2、 (略) 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借用人、占有使用人等关于每间房的租期、租金、借用、占用、 (略) 情况。 (略) 分有租赁或他人占有使用等情况,成交后管理人 (略) 交付,买受人需承租人、借用人、占有使用人等搬离的, (略) (略) 理,管理人予以协助。租金、占有使用费等在移交前由管理人收取,移交后由买受人收取。
3、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 (略) 工 (略) 的溪园区管委函( * )7号的规定。
4、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2个工作日前向拍卖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拍卖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 (略) 涉及的税、费、欠缴费用等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缴纳双 (略) 分。竞买人报名 (略) (略) 门咨询确认过户手续及风险,税、费等,其风险 (略) 承担;
6、标的物面积最终 (略) 门实测为准;标的物 (略) 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且不保证可以正常使用。若标的物现状与评估报告、本公告、须知、图片等载明有出入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7、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 (略) 披露的内容,并认真查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 * 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
8、买 (略) 成交价款后,由管理人向买受人发送移交通知书,买受人应按管理人的通知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通知载明时间办理移交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 (略) 门办理过户手续。
9、竞买人应当具 (略) 为能力。竞买 (略) 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 (略) 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 * 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 (略) (略) 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的办理需要 * 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会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管理人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 * * * , (略) : (略) (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 、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0.8%的拍卖服务费及0.5% (略) (略) 软件服务费。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冉老师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青枫北路6号( (略) )B9栋 * 楼
破产管理人电话:黄律师 ***
(略) 监督电话: ***
(略) (略) 管理人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