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滨海县 (略) 沈 (略) 滨海南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
传真:0515-#
(略) 滨海 (略)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海县 (略) | 沈 (略) 滨海南互通工程 | (略) 滨海 (略) 东南 | 项目位于G15沈海高速与X10 (略) ,采用A型单喇叭形式,C匝道上跨主线,与东海大道设置平交,同时顺接迎宾大道。主线1.7km,A、B、D、E匝道2.5km(其中单车道1.1km,双车道1.4km),C匝道1.47km | 1.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淤泥臭气、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及沥青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2)中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2.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桥梁桩基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和 (略) 理后用于施工机械冲洗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抽运纳管,不外排;桥梁桩基施工泥浆水收集到泥浆池和沉淀池,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干化后就地固化。 3.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迁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隔油池废油。拆迁废弃物首先考虑社会化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合法填埋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