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略) 海头镇人民政府的土地登记申请审核结果(详见附表)予以通告,如对本通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所提出异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没有异议的,我所将报请上级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海头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025年1月6日
附表:
序号 | 土地权利申请人 | 土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 用途 | 权属 性质 | 类型 | 四至范围 |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1 | (略) 海头镇人民政府 | (略) 海头镇中心大道 | #.52 | 机关团体用地 | 国有 | 划拨 | (略) 海头镇中学 | (略) 海头镇中学 | 巷道 | (略) 儋州分公司、羊英武、钟可钦、林根旺、李定吉、吴瑞全、镇一街、黄昌德、钟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