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寻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澄江大道工程(项目编号:GZCF2023-XW-C001)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7: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略) 寻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澄江大道工程(项目编号:GZCF2023-XW-C001)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澄江大道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F2023-XW-C001
项目名称:澄江大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寻财购2023B* | 澄江大道工程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于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00:00 至 2023年02月25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方式:自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如报名后未在系统中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3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一室)
五、开启:
2023年03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65000.00元),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险公司、 (略) 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不接受纸质材料。1.1 响应人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人的基本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虚拟账户(响应人应当按照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获取银行账号,以下开户行任选其一【中国 (略) 寻乌县支行、中国 (略) 寻乌支行、中国 (略) 寻乌支行、江西寻乌农村 (略) 新区支行】,从系统中自动获取虚拟子账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号,仅限该项目。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响应无效,由响应人自行负责。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人的保证金账户应与注册时账户保持一致,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 (略) (客服咨询热线无法拔打或解释导致的误解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 400-998-0000, 操作手册(http://**-267c-44ff-962e-47b*a6.html)。1.2响应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按流程自主完成相关操作,完成投标保函的申请和提交。1.3未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4.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标、评标模式,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携带CA数字证书(生成响应文件时用的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过程中最终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响应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行解决笔记本电脑网络问题)和CA数字证书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到开标现场进行最终报价。(3)本项目进行最终报价时,最终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3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如响应人被废标,则响应人也将无法进行最终报价,不计入排名中。(4)响应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江苏 (略) 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5.已下载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6.响应人必须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响应人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响应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寻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寻乌县城北上寨村安置区四栋二楼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