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3-GJI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兴隆街以北、洸河学校以东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略)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26 | |||
起始价: | 9704.(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网上交易文件》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联合竞买各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明确联合申请人中的一方实施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竞价,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上竞买申 (略) 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 3、竞买人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6日于工作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联系人:林晗 联系电话:0538-(略) 4、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宗地为单位逐宗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到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 到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宁阳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略)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GJI 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交 (略) 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 (略) 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需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等相关税费。 4、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宁阳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宁阳分中心咨询。 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宁阳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宁阳分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宁阳县自然资 (略) 尹亮 联系电话:0538-(略) 联 系 人: (略) (略) 宁阳分中心 林晗 联系电话:0538-(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219号
联 系 人:尹亮
联系电话:0538-(略)
开户单位:宁阳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