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北新镇人民政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北新镇建西村退林还耕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北新镇建西村退林还耕面积约69亩。(具体面积以退林还耕后实际测量为准)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0元/亩,报价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 (略) 理。
2、固定单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中应填入完成本项目规定所有服务内容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砍伐、清理、机械进出场、装卸、运输、土地平整、企业管理、安全措施、税金、开办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 (略) 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进行调整,其中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运输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提出任何减少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报价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报价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北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润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苏州新 (略)
联系人:包蕾蕾
联系电话:*
5、报价文件的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授权,附件1);
(4)报价表(附件3)须为打印,手写无效。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承诺书(附件2),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格式)。
备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北新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 (略) 北新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前台,接收联系人:刘平,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六、投标保证金要求: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报价保证金。
七、商务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树木砍伐清理、运输、土地平整达到复耕复种标准(地表至地下1米范围内无碎石、树木等杂物)。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现场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踏勘。(如不能及时完成的,则按延期每天 1000元进行扣款,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3.服务地点: (略) 北新镇。
4.履约保证金:
①为项目合同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递交形式:数字人民币或转账或银行汇票或保函等),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②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④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若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开标继续进行。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且资格审查合格时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 (略) (略) 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复耕入库认定后,根据实际退林还耕面积计算合同价(中标单价*实际测量面积)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
(略) 北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