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略) 市薪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莘华路 * 号河畔曙光 * 期
法定代表人: 张晶
委托代理人:张春宇电话: ***
质疑供应商: (略) 市薪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莘华路 * 号河畔曙光 * 期 邮编: ***
法定代表人:张春宇 联系电话: ***
贵公司关于“ (略)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 HCZC * -J1- *** -GXHC)”的质疑函,我公司于 * 日上午 * 时 * 分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对采购单位及质疑人负责的态度,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略) 脏除颤仪和心电图监护仪参数为指定品牌
事实依据: (略) 脏除颤仪和心电监护仪参数完全复制科曼除颤仪S6和科曼心电监护仪STAR * F参数(参数资料后附)。指定品牌型号限制了供应商参与投标,应修改。
法律依据:《 (略) 投标法》第 * 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质疑答复:采购人根据项目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之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规定,采购文件中给出的心脏除颤仪和心电监护仪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该参数,本项目技术参数没有指向特定的产品,据我公司了解, (略) 载参数乃该类产品的临床常见功能,市面上很多品牌供应商的参数均满足或优于此功能,并非只有科曼。且技术性能参数为项目的实质性的和重要技术指标,不是资格条件,并未限制供应商参与投标,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足以证明竞标产品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因此质疑事项1没有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而非《 (略) 投标法》, (略) 的限额,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叫竞争性谈判文件,而非招标文件,若公司贵司如若认为项目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请贵司提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质疑事项2: (略) 脏除颤仪和心电图监护仪必 (略) 家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事实依据:把厂家授权作为资格限定条件,在投标时就会形成 * 家供应商独大,其他供应商根本 (略) 面,实质上是制造商对货物和价格的垄断。厂家授权本质上就是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排斥了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应删除此项要求。
法律依据:《 (略) 投标法》第十 * 条 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 (略) 歧视待遇。
质疑答复:采购人根据项目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之 *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 条规定,采购文件中,心脏除颤仪和心电图监护仪要求必 (略) 家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是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并没有作为资格限定条件,据我公司了解,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心脏除颤仪和心电图监 (略) 家不止科曼,不存在其他供应商根本无法参与和形成 * 家供 (略) 面,也没有排斥了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因此质疑事项2质疑不成立。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而非《 (略) 投标法》, (略) 的限额,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叫竞争性谈判文件,而非招标文件,若公司贵司如若认为项目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请贵司提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因此, (略) 提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所提质疑请求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备案。
特此复函。
(略) 华诚达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