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根据《2018年 (略) 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略) 发〔2018〕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2018年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县精心谋划,以帮助实现农村劳 (略) 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标,指导各乡镇和各类培训机构做好劳务品牌培训工作。 (略) 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项目规模
劳务品牌培训对象必须是劳动年龄以内,符合确定初级工或晋升中级工条件的川籍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 (略) 参培率不低于1%。
培训规模以市级下达我县劳务品牌培训任务为准。
二、培训机构认定
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 (略) 牵头, (略) 、 (略)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与联合认定的办法,择优认定具备相应职业(工种)初级、中级技能培训资质( (略) 同意备案)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申报
具备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自愿承担初(中)级劳务品牌培训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称各培训机构),围绕省、市职 (略) 鉴定考核数据库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我县特色产 (略) 需求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制定完善的专业培训 (略) 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材料如下:
1.填写《 (略) 2018年初(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申请表》。
2.资信证明材料:
(1)办学资质情况:法人资格证明、办学许可证等情况;
(2)师资情况:符合初(中)级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师资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设施设备情况: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略) 地情况: (略) 地使用权证明;
(3)食宿条件方面的情况;
(4)教学管理、业绩、信誉方面的情况。
3.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求特别说明:招生办法及生源保证措施,培训质量保证措施等。
申请单位提供的情况要详实可靠,如发现提供的情况中任何一项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不予受理其申请材料。上述资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时间要求
各培训机构务于3月15 (略) 局提交申请。
联系电话: *** ***
* 日
承担 (略) 2018年初(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号
培训能力
职业(工种)
计划培训人数并获初(中)级工证书人数
申请补贴
(每人/元)
合计
(略) 备案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装订。此表仅作为认定机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