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监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 ***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略) 市 (略) 以延市发改字【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自筹,出资比例38% + 6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 (略) 乡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1) 工程名称: (略) 市( *** 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施工监理
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40万元,工程合同估算价288.8161万元。
3)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 监理工作内容:道路、排水、照明等工程,承包人需完 (略) 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 标段划分:1个。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丹红街。
8) 计划工期: * 日至 * 日,工期235日历天。
9)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 (略) 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 本次招标不受联合体投标。
4)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 (略) 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 (略) 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 (略) 省从事建筑活动。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略) 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文件。
2)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监理资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3)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9时,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开标二室( (略) 市人民政 (略) 六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 (略) 省建设 (略) 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略) 保函。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 (略)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乡 (略)
联 系 人:何思源
联 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 (略) 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 (略) 市人民路 *** 号
联 系 人:金香月 李平
联 系 电话: ***
招 (略) 门: (略) 市建设 (略)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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