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7、8号锅炉掺烧市政污泥项目 (略) 第 * 次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7、8号锅炉掺烧市政污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府区聊堂路 * 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 (略) (略) 厂区内现有7、8号锅炉机组东侧位置建设1座污泥干化车间,新增 * 套污泥存储输送设备、 (略) 理 * 体化设备等,干化后的污泥 (略) (略) 厂区7、8号热电联产机组现有 (略) 掺烧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实现 * t/d含水率 * % (略) 理能力。
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为2× * t/h+2× * MW抽凝式汽轮发电供热机组(7#、8#机组),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 * t/h的亚临界、 * 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配2台 * MW双缸双排汽凝汽抽汽式汽轮机及其配套设施。现有工程锅炉烟气经SCR脱硝+低低温省煤器+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两级)+ (略) 理后,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烟尘、 * 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省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中的超低排放要求及《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 *** )表2排放标准限值(SO2≤ * mg/m3、NOx≤ * mg/m3、烟尘≤5mg/m3),产生无组 (略) 所采取加强密闭、洒水逸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3)中表1新扩改建 * 级标准限值要求。现有工程外排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西新河最终汇入徒骇河, (略) 区直接重 (略) 理后重复利用。现有工程噪声源主要为锅炉引风机、送风机、碎煤机、给水泵、汽轮机、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废脱硝催化剂及脱硫石膏,锅炉灰渣及 (略) 外售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现有工程罐区建有围堰及事故池,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略) 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略)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及专项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明确发生应 (略) 门人员的责任分工,并且制订了应急培训计划, (略) 应急演练,风险可防可控。
*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府区聊堂路 * 号。
联系人: 穆维府。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com。
邮编: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略) (略)
* 、公 (略) 络链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 (略) 址:
*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日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