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通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16: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北泉盛 (略) ( (略) 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09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湖北泉盛 (略) ( (略) 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 ||
预算金额 | ¥2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山县洋都大道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泉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霞 * | ||
附件: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pdf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泉盛 (略) ( (略) 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S-2023ZC-0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包一:维修改造,最高限价103.75万元,包二:机房改造,最高限价70.63万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全部标的承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6.1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合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及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包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泉盛 (略) ( (略) 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①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资格证明材料。③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泉盛 (略) ( (略) 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泉盛 (略) ( (略) 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17号
联系方式:徐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号
联系方式:徐霞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霞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