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大麻森) (略) 医疗服务提升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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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大麻森) (略) 医疗服务提升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大麻森) (略) 医疗服务提升项目设计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5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500平米,设置标准床位80个。购置医疗设备11台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医技康复等业务用房、住院病房及设备用房等,并同步实施给排水、消防、 (略) 政配套管线建设和道路铺装、围墙大门等工程。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肃衡路西侧、邢衡高速北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4 09:00至2023-10-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6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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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大麻森) (略) 医疗服务提升项目设计 中止公告 衡水高新区(大麻森) (略) 医疗服务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因项目进度略有变动,暂时中止本项目,具体开展进度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