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阿拉善盟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阿署办发〔2015〕29号)《阿拉善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制度(试行)》的文件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要
主要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额济纳旗巴音陶海苏木马尔兹嘎查和东风镇宝日乌拉嘎查,起点位于肃航一级公路天仓连接线K8+300平交路口处,向东南方向利用已建成天仓一级连接线上跨军用铁路至K0+970处,后在旧路(三级公路)右侧间隔2米处布线至K1+300处与旧路分离,在旧路右侧距13至20米处布线,终点苇 (略) 道228苇坑泉至巴丹吉林段起点顺接,路线全长22.2公里,其中完全利用0.97公里,新建21.23公里。设计车速按8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m,路面宽9m,两侧各0.75米土路肩,桥涵与路基同宽。
项目总投资为15877.4915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1年。
二、社会不稳定风险因素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拟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有:
项目与政策、规划的符合性问题;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土地性质、地类变更的问题;实施过程中对周边嘎查、道路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作业期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影响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事件;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项目运行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职业病危害防止可能引起的风险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略) 道228线十四号基地至苇坑泉段公路工程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及性质、地类变更所持的态度;
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3.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项目建设是否影响部分公众利益及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必要性;
5.防范与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示说明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
评估主体: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魏娟
联系电话:*,邮箱:*@*63.com
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