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供应商:无
成交金额:无
成交理由:项目延期后,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仍不满足3家。
项目名称 | 2025年消防维保 | 项目编号 | 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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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 付款方式 | 货到付款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签约时间要求 |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 到货时间要求 | null5个工作日内 |
预 算 | *.0 | ||
收货地址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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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年度维保 | 1 | 项 | 无 |
品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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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无 |
品牌2 | 无 |
型号 | 无 |
品牌3 | 无 |
型号 | 无 |
预算 | *.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消防维保要求 以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简称*方,维保服务提供方简称*方。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维护建筑物名称:工学馆、体育馆、图书馆、大学生会馆、综合实验楼、科技楼、人文楼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维护内容:上述建筑物的以下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门、防火门、防火分隔、消防供电配电等系统。 3、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 4、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 5、自动喷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6、防烟系统、排烟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 9、其它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二、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保养的规定,对*方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具体工作内容为: 1、*方定期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进行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并进行测试保养; 2、*方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检测发现的故障以及隐 (略) 理、排除; 3、*方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产生故障零部件的维修、修理、更换。 4、*方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出现的险情,按照*方要求及消防规 (略) 理、排除。 检查细则见下表。 检查细则表 部 位 工 作 内 容 周期 电源 接通状态,电压 每月 消防水泵 启动试运转 每月 火灾报警探测器 检查完好状况 每月 系统所有控制阀门 检查铅封、链锁完好状况 每月 蓄水池、高位水箱 检测水位及消防储备水不被他用 每月 水泵接合器 检查完好状况 每月 消防栓系统 屋顶试水 每月 试水阀 放水试验,起动性能 每季 水泵接合器 通水试验 每季 过滤器 排渣、完好状况 每季 储水设备 检查结构材料 每季 系统联动试验 系统运行功能 每季 火灾报警控制器 对机柜除尘、接线端子是否松动、交流电源是否正常、备电电压、电量是否正常、设备电充、放电试验 每年 烟感探头 清洗 每年 通信广播 检查完好状况 每月 第二条:维保承诺 维保工作由*方售后服务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负责。 1、*方应派出有消防设施调试维修保养资格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方委派不少于一名消防维保技术人员,负责*方合同项目的维修保养工作,维修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清单、签名对照表、资质及单位授权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2、驻校人员需按照*方指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每日工作8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加班的,可以由*方安排调休或由*方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略) 需保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报修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紧急故障通知以后半小时内到 (略) 理有关消防设施的故障并及时排除,不得以非工作时间为借口推诿不赶到现场; 3、在合同期限内*方维护人员每月5日前对*方现场进行一次检测并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中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经维护保养人员签字、维保单位盖章后一式两份提交至安 (略) 消防办公室; 4、若*方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值班人员无法排除时,*方自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5、现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烟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消防供电配电、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分隔、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维保后,保证所维护的系统设备正常运转,符合消防部门检查要求,对因维保不到位而导致无法通过消防检查或造成损失,*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第三条:维保服务提供方责任 1、*方应将与本服务相关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交予*方备案,*方派驻*方的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提供服务相匹配的资质证书,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技术人员,若更换应事先征得*方书面同意。 2、*方应及时向*方提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并附加详细说明以及整改措施,保障维护合同内的各种系统正常使用,保证*方消防安全。 3、*方应当制定周巡检、月检、季检以及年度维修保养方案报*方备案,并负责随时将消防系统的完好状态通报给*方消防主管负责人,确保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消防检查合格,若检查不合格,给*方造成的损失的,由*方负责。 4、因*方原因在消防维修保养作业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由*方负责,*方应积极协助*方实施救助。 5、*方应建立日常走访制度确保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质量。 6、如*方未按协议条款进行维修保养,*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拒付维保费用,同时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 7、消防部门检查工作时,*方应主动参加,认真听取消防部门的意见,对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消防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若*方未进行整改,一切后果由*方全权负责。 8、消防系统若发生重大故障,必须进行较大的维修或更换部件,由*方修复(修复期按*方签字之日计算),在规定时间内系统未恢复正常工作,由此造成损失由*方负责。 9、*方不得将*方消防系统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者。 |
售后服务 | 依法、依规,维护学校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