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 (略) 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略) 不服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于2024年8月19日就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采购屏山县江南第五学校教学设备设施(三次)(项目编号N(略)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于2024年9月10日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略) 理期间, (略) 于2024年9月26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 (略) 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屏 (略)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