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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水生态修复 涉及葫芦河八里镇红山根村至渝河入河口下游处,长度为7.55公里的河道进行河道垃圾清理、污染底泥清理、生态缓冲带建设,其中河道垃圾清理6.*立方米,污染底泥清理9.*立方米,河道清障3.*立方米,修建生态护岸1.2公里,生态隔离带0.03平方公里,河道滩地生态面积15.*平方米。 (二)水污染治理 在西河桥下游段建设沿 (略) 1.34公里,设污水检查井38座;在八里镇小山村敷 (略) 13公里,设化粪池4座,设污水检查井399座,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置压力污水管941米,设置压力污水阀门井12座,配置吸污车一辆;在八里镇红林村敷 (略) 8公里,设化粪池1座,设污水检查井278座,配置吸污车一辆;在八里镇郭罗村敷 (略) 1.5公里,设化粪池1座,设污水检查井45座,建设小型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各1座,配置吸污车一辆;在八里镇闫庙村敷 (略) 11.9公里,设化粪池2座,设污水检查井485座,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置压力污水管3376米,设置压力污水阀门井33座,配置吸污车一辆。 (三)土壤生态修复 对葫芦河沿河岸线(城川镇一威戎镇段) 420亩沙化农田进行土壤改良及经济林建设,主要包括土壤种植层换填、土地平整、增施有机肥料,采取矮化密植方式,规划种植优质苹果苗木,配套滴灌系 (略) 等设施,实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相融互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在设备、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6)质量员1人: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