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预算:17.(略)元/年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年框算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存在增加或减少,具体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按单价乘以数量结算。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五年不参与此次询价)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
四、安装内容:
(见附件一 )
五、报价资料
1.报价时需提供:单位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业绩资料,报价单(单独密封加盖骑缝单位公章,报价含品牌)以及报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料,按以上顺序整理。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带来核查。供应商应准备(略)份完整的响应文件,其中正本(略)份,副本(略)份,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递交报价单的报价人视为认同本次招标公告内容及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3.因该项目为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零星项目,报价人应实地查看现场,做好不可预见项目的估算并计于报价中。
六、递交资料和报价时间、地点
询价保证金提交:现场提交保证金(略)元(现金),未确定为中标人的,在竞标结束后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保证金则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要算至供货单价,需投标人把投标报价单XLSX表拷入U盘,一并放入报价材料中)。如中标人在5天内不签订合同 (略) 理,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禁 (略) 的采购活动。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28 日上午09:00分
地 址:门急诊五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略)
中标人确定方式:
(略) 评标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二次竞价(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在满足其他各项资质要求情况下,采用合理最低价优先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结果一经公布,不做解释。
报价单: 我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现作以下报价 (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