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泸县玄滩镇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园林绿化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泸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5: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 | ||
采购单位 | 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县玄滩镇正大街社区4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马 (略) 69号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县玄滩镇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园林绿化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20,更正为:2024-08-2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3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3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
1.项目管理人员:1.绿化管理人员:具备政府职能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相关部门颁发的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9分,最多得9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和工作关系合同证明材料。
2.在使用采购人现有设备 的基础上,供应商增 加服务于本项目的环 卫、绿化机械设备进行评审: 1、每增加一台(自有或租赁)核定载质量不 低于8吨的清洗车(洒 水车)得3分,此项最 多得3分; 2、每增加一台(自有或租赁)核定载质量不低于4吨的洗扫车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每增加一台(自有或租赁)核定载质量不低于7吨的洗扫车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4、每增加一台(自有或租赁)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的勾背式垃圾运输车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5、每增加一台(自有 或租赁)核定载质量不 低于13吨的压缩式垃圾 运输车得2分,此项最 多得2分; 6、每增加一台(自有或租赁)核定载质量不低于6吨的高压(双发动机)清洗车(洒水车)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7、每增加一台(自有 或租赁)核定载质量6 (略) 面养护车 (具有冷、热水加压清 (略) 面养护车) 得2分,此项最多得6 分。(用 (略) 油 污清洗) 8、每增加1台(自有或租赁)电动高压冲洗车(高压清洗车)配高压点磨机(不锈钢洗地盘≥21英寸),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略) 、梯步冲洗,点磨机 (略) 面顽固污渍)。
注:(1)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车辆照片(正面、侧面、背面)和行驶证复印件。(2)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照片(正面、侧面、背面)和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供应商公章。 (3)车辆不重复计分; (4)对功能有要求的 作业车辆,供应商须提 供功能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县玄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泸县玄滩镇正大街社区49号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 (略)
地址: (略) 龙马 (略) 69号城北公交枢纽站底楼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830-*
四川德 (略)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