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报来的《关于萝卜坝遗址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立项申请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新时代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的重要举措,萝卜坝遗址修缮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1-*-22-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仁化县城口镇城群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广场场地包括原有戏台、入口牌坊及亭子、灯塔改造,原有清表后重新种植草皮,修缮长廊、改造花岗岩地面铺砖,改造电气工程及排水工程。改造道路及萝卜坝广场至水东桥的沿河碧道。总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广场约2000平方米,绿化约2500平方米,道路约1500平方米。改造萝卜坝广场至水东桥的道路,将原有水泥路(保留原有路基)改造为沥青道路;改造萝卜坝广场至水东桥的沿河碧道;新建3段约2至5米高的挡土墙,长度约66,同时配建周边绿化和安全护栏工程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613.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51万元、预备费用17.8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和县财政资金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实行节能措施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请到有关部门完善环境报批、项目建设用地、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等相关手续。
七、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萝卜坝遗址修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