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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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开鲁县 | (略) (略) | (略)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年处理危废5万吨,固废5万吨及年产10万吨新型绿色高端有机肥。新建烘干车间、焚烧车间、高温压滤车间、低温干化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危废暂存车间、办公生活区、门卫、配电室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将实现年处理5万吨危废综合利用及年产新型绿色有机肥10万吨的生产规模;二期建成后,达到年处置及综合利用固废5万吨的处理规模。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有组织废气均进入尾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每条危废处理生产线配套1套尾气处理系统(旋风除尘 布袋除尘 蓄热式焚烧炉),2套尾气处理系统废气经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气筒对应的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项目一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排入开鲁县生物医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均排入开鲁县生物医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其中压滤车间废水经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开鲁县生物医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废水全部得到有效收集和合理排放,项目无废水直接外排地表水体,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化验废渣、维修垃圾、布袋除尘器废滤袋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热风炉炉渣、蓄热式焚烧炉生物质气化系统除尘器收尘及气化渣属于一般固废,返回危废处理工艺综合利用;尾气处理系统除尘器收尘属于危险废物,返回危废处理工艺综合利用。 项目二期工程产生的干污泥掺烧炉渣、蓄热式焚烧炉生物质气化系统除尘器收尘及气化渣属于一般固废,返回危废处理工艺综合利用;压滤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固废,返回固废处理工艺综合利用;干污泥入热风炉掺烧后尾气处理系统除尘器收尘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2 | (略) 科尔沁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 | (略) 科尔沁区 | 内 (略) | (略) | 本项 (略) 科尔沁工业园区园区内洪河大街以南,梅花填埋场以北,规划安代路以东,项目总投资5673.98万元,占地面积约19.4617公顷,填埋区占地面积为*.42m2。项目填埋区总库容405万m3,计划服务年限8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整形、环场围堤、渗滤液收集、雨水导排工程、环境监测系统及管理区工程等。处理规模为50万吨/年,主要对象为灰渣和脱硫石膏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数据及以往工程项目,本项目按照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进行设计。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TSP,经洒水降尘处理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沉淀降解后,定期清掏清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系统收集,经渗滤液调节池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填埋区洒水降尘。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填埋区内作业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针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针对运输车辆采取硬化运输道路提高运输条件、加强管理减速慢行等措施,以减少现场噪声污染,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改变运输道路。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至南郊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渗滤液调节池内的底泥全部回填于填埋场内。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