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小程序运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中科智能大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为贯彻落实智能化、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在现有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小程序基础上,拟进一步优化现有功能、使用界面及数据自动对接,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高效多频、简单便捷的数字化执法工具。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将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小程序运维服务外包。项目预算总额不超过*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军玲,熊飞,仝菲;
五、纪检人员名单:
* 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技术 (略) 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860号1227室,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860号1222室
联系方式:05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