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略) 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江 (略) 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 (略) 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城西港区裕港路以南、忠字河以北、九江筑养路项目以西地块2#厂房(东经115°50′231,北纬29°43′41.761″);
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0.31%;
建设规模: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烘干炉燃烧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直接排放,破碎、筛分粉尘采用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浮选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配酸废气采用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排放,高温纯化废气采用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合理可行,效果可靠,排放的各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调节池+一级反应混凝+一级沉淀+二级反应混凝+二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官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江。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机、筛分机、空压机、冷却塔风机、各类机泵等设备,单机噪声源强约在70~85dB(A)之间。项目噪声源大多数都安置于工厂厂房内或相应设备的室内,经车间隔音后,在厂界外的噪声值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活性炭,该部分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包括清洗沉淀污泥、磁选杂质、浮选渣、布袋收集的粉尘、污泥等,收集后统一外售或综合处理;废离子树脂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理率100%。
为防止项目固体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单位拟在厂区生产车间的西侧设置一座50m2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对面的机修房设置一座500m2的一般固废仓库。
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工程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拟建项目所在地无固体废物堆弃。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已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地方等相关规划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与外环境相容,总图布置合理,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可靠,环境风险可控,公众参与调查中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http://**_djgDCCiBIV36Q,提取码ugt8
(2)纸质报告书
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地址: (略) 濂溪区浔南大道世茂国际商务中心十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地址: (略) 经开区城西港区裕港路以南、忠字河以北、九江筑养路项目以西地块2#厂房
5、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居民。
6、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http://**_*.html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意见,编制好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联系邮箱,或者将纸质公众意见表直接交予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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