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通过杭 (略) (略) (以下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略) 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 (略) 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 (略) 我方义务。5、 (略) 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或《杭 (略) O2O交易指引》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时适用)6、我方承 (略) 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 (略) 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浙D * M别克牌旧机动车 | 标的编号 | HJS * ZC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转让底价 | * 0元 | (略) 在地区 | (略) 市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 (略) 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小姐王先生 *** 、 *** |
* 、标的基本情况
机动车
机动车 | 标的名称 | 浙D * M别克牌旧机动车 | ||
品牌及型号 | 别克牌SGM * ATA | 发动机编号 | *** | |
购置日期 | 登记日期 | * 日 | ||
行驶公里数 | *** 公里 | 是否带指标 | 否 | |
交强险截止日 | * 日 | 年检有效期 | * 年5月 | |
所在地 | (略) 市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非法人组织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非法人组织 | ||||
(略) | (略) 市 (略) 区 * 星路 * 号 | |||
负责人 | 魏昱 | (略) 会信用代码 | *** | |
企业类型 | (略) 分公司(上市) | (略) 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经济性质 | 国有参股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略) 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落实情况表 | |||
(略) 为批准情况 | 国家出资 (略) 门 | |||
批准单位 | ||||
批准文件类型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浙D * M别克牌旧机动车 | ||
转让底价 | * 0元 |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 *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本项目经依 (略) , (略) 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 (略) 涉及披露内容, (略) 了解标的的状况, (略) 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 (略) 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 * 切交易风险。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相关文件 (略) (略) 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 * 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 (略) 在经转让方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 (略) 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知悉并同意:车辆过户时原车牌号码 * 律收回,不随车转让。(4)知悉并同意:意向受让方须在交易前对相关政策要求及标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并根 (略) 门对车辆过户的 (略) 对标的成交后过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等 (略) 估计,若因受让 (略) 成交的车辆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车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 (略) 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车辆 * 旦成交后,即表明受让方对标的现状的认可并愿意承担在车辆过户等相关过程中的风险,不得以此追究转让方、 (略) 任何责任。(5)知悉并同意:因各省、市、地区对于接收车辆的规定及环保标志等的检验标准不同,车辆在过户过程中存在环保标志变更及不能转入当地落户的可能,转让方、 (略) 对此不做担保,请意向受让方提前对相关标 (略) 了解,综合考虑自己的应价价位,车辆 * 经提档, (略) 不予退档, (略) 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6)知悉并同意:交易标的如存在违章情况,成交后由 (略) 理,所须交纳的罚款由转让方给予补偿,但扣点 (略) 解决。部分拍卖车辆因停驶时间较长而无法启动,如需维修的车辆, * 切费用由受让方自理。(7)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车辆的 (略) 实际为准,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存在里程表故障可能性,若与实际公里数存在差异,转 (略) 对此不做保证, (略) 了解相关情况。(8)知悉并同意:车辆过户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缴纳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4、车辆权证等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本次交易成交的,受 (略) 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 * 人将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等资料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自移交之日起5日内在转让方的协助下办理交易标的车辆的过户、变更手续。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 (略) 门要求提供其他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相关文本合同。5、实物移交:受让方应自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权属证明过户、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3日内与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 * 人办理成交标的的的实物移交手续,实物移 (略) ,移交时不再盘点,移交地为标的展示地点,受让方收到成交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资料后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受让方受领时有异议的, (略) 向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第 * 人提出。受让方未及时提取成交标的的,则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6、违约责任:(1)《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后双方即应 (略) ,受让方擅自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交易资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擅自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应赔偿受让方的损失。(2)受让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逾期额万分之 * 向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日的,视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不予退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资金并有权追求受让方的违约责任。7、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交易价款4%的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踏勘安排 |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地点:泛海国际C座地下车库 联系人及电话:陈慧红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 0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 * : * 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 * 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 (略) 的各项服务费, (略) 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 (略) 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否 |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加价幅度 | * 元 |
附件下载: | ||
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 ||
承诺函(浙D * M).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