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德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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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碧江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
项目名称 | 德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江县北京北路1号德 (略) (略) 区内 |
建设单位 | 德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 (略) 区门诊楼5层建设两间DSA机房(DSA一室、DSA二室),新增1台DSA和搬迁1台DSA项目,具体为:①新增使用1台UNIQ FD20型DSA,置于DSA一室内,其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 (略) 区医技楼3楼导管室内的1台Vicor-CV100型DSA搬迁至DSA二室内,其额定管电压150kV,额定管电流1000m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年最大出束时间均为197.5h(拍片5.8h、透视191.7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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