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迦密阀门(福建)有限公司政和县迦密阀门通用设备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政和县迦密阀门通用设备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建设地点: (略) 政和县经 (略) (略) 7号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项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政和县经 (略) (略) 7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