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桂林兴城福铝业有限公司钢化、中空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桂 (略)
(二)联系人:义小双 *
(三)工程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 (略) 桂林经济技 (略) 永福县苏桥镇福龙工业园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 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