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兰岗镇自兴村果蔬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304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3】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招 (略) 兰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略) 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兰岗镇自兴村果蔬温室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 (略) 兰岗镇自兴村
2.3工程性质:新建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智能化温室和配套设备设施。建筑工程包括:智能化温室10栋,合计10000平方米,每栋1000平方米,每栋智能化温室配9平方米管理看护用房1间,每栋温室打1眼灌溉井。设备设施包括:每栋智能化温室内配备智能化温室采暖设施1套、供电设施1套、温室内灌溉系统1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 12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8月12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7招标控制价:6,600,000.00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见上),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财务要求: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②2019年--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5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无效。
(4)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2时00分至2023年3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而无法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3评审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定标方式
依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 (略)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乡村振兴局
电 话:苑主任*
招 标 人: (略) 兰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兰岗镇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爱民区庆明路66号A7-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3-*
2023年3月9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