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等要求,现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 安 市 财 政 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农业农村局
南 安 市 水 利 局 南 安 市 商 务 局
(略) 管理局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