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黄山路以北道路绿化管养、道路保洁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291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黄山路以北道路绿化管养、道路保洁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SBZ02919-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荣誉或奖项: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类先进(或优秀)企业(或单位)荣誉的,县(区)级每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至多计算1个荣誉)。问: (略) 内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行业协会(学会)没有对承担绿化养护的企业颁发过关于安全生产类先进单位的荣誉,此评分奖项的设置具有倾向性,建议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先进单位或者优秀企业的县(区)级每个得1分,地市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至多计算1个荣誉)。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67页的1标段“人员配备”打分点要求:“(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安全员中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关于上述要求的“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请问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满足上述要求?是否予以认可计分?
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67页的1标段“人员配备”打分点要求:“(2)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请问:关于上述对“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的要求,我公司理解该条款这样的设置是为了招到有相应资质、经验的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但是关于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除了相应学历能够体现他们的资质、经验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针对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设置了专门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原名称)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名称),详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网址链接:(http://**_*.html);并且该“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原名称)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是要由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考试合格后取得,考试内容同时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均合格后才能取得证书;且该“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原名称)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颁发的,是在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目录中的,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我司认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颁发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原名称)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也是完全能够体现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具有相应的病虫害防治的资质、经验,并且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我公司要求同时认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颁发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原名称)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2)项变更为:“(2)从事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专职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园林(或林业或园艺)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1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附件:1标段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