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分条款的通知
各投标人:
(略) 进行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第二条第1款:“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二、原招标公告第三条第1款:“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第三条第3款: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三、原招标公告第七条:“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DN2000mm管道工程”,修改为“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
四、投标报名时间
原招标公告第八条第(一)项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 * 日 09 时至 * 日16时前登 * (略) 创智 (略) (www.c *** ) (略) 上注册并报名,修改为: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 * 日 09 时至 * 日16时前登 * (略) 创智 (略) (www.c *** ) (略) 上注册并报名。
五、招标公告第八条第(二)项开标方式中的开标时间:“各投标单位按相关要求携带有关资料于 * 日14时30分前至 (略) 市政务服务和公 (略) ( (略) 市蓝鳌路786号)四楼参加招投标会议,逾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修改为:各投标单位按相关要求携带有关资料于 * 日上午9时前至创智新区管委会(创智新区鑫诚恒业大厦)六楼会议室参加招投标会议,逾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4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日16时(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修改为 * 日开标时携带现金 (略) 。
特此通知。
(略) 省鑫诚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