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分心][公开招标][施工]库伦旗第三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标结果公告
库伦旗第三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6)
库伦旗第三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编号:H*6)于2023年05月12日9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库伦旗分心开标。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无投标人对招投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现对本项目标结果进行公告。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标人:内蒙古滨河 (略)
1、标价:*元
2、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项目经理:张勇;技术负责人:任新美;施工员:佟敬国;质量员: 王学芳;安全员:王延峰;资料员:刘美娇;材料员:王卓;
5、投标文件载明的企业业绩:
(1)太仆寺旗千斤沟镇沟门村蔬菜恒温库建设项目
(2)奈曼旗乌兰牧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内蒙古布 (略) 肉牛养殖基地(二期)项目一标段
(4) (略) 科尔沁左翼后旗 (略) 病房楼建设项目
(5)奈曼旗融媒体心(广播电视台)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综合得分:89.97分
二、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1、招标控制价:9,838,813元
2、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安全员具有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 (略) 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17〕27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 (略) 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拒绝其参加投标(公示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若有不良行为记录不提供查询截图,视为虚假投标,后果自负)
6、“信用国”网站(http://**.cn)的信息,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7、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库伦旗第三学
联系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赵永波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国柱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