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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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 主持人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属制品、橡塑制品生产项目 |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州镇片区 | 河北 (略) | 张建华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1%。项目占地3435.8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335.34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购置安装数控车床、锯床、铣床、钻床、喷漆机等设备共计58台(套),用于加工金属制品;二期购置注塑机、热压成型机等设备共计10台(套),用于生产橡胶、塑料制品。项目建成后,一期年产由壬30吨;二期年产塑料零件2000件、橡胶零件2000件。 |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一二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一期喷砂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由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最终与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共用1根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二期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3)达标排放;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4)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一期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废砂、废焊渣焊材、塑料边角料、收尘灰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二期塑料边角料、橡胶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均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要落实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防雨、防日晒、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4、环境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铣床、锯床、注塑机数控车床、铣床、锯床、注塑机生产设备和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将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