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整体搬迁项目设施设备(电梯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15: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采(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肖0598-* |
项目概况
(略) 整体搬迁项目设施设备(电梯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2023-QL014
项目名称: (略) 整体搬迁项目设施设备(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 时间 | 供货 地点 |
第一包 | 1-1 | 医用电梯 | 1台 | *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2 | 杂物电梯 |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条件a.投标人所投电梯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B级以上),且证书所列的获准从事电梯制造目录中具有招标要求的电梯。b.投 (略)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且证书所列的获准从事电梯安装目录中具有招标要求的电梯(乘客电梯安装B级);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⑤资格承诺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2、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①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杨先生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采(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小肖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肖
电 话: 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