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丰台区,其中房山区段位于青龙湖镇,丰台区段位于王佐镇,道路南起规划良坨路,北至规划青龙湖地区九号路
公示时间:2024-02-29至2024-03-06
受理时间:2024-02-29
项目概况:山湖路(良坨路-沙羊路)道路工程(良坨路~青龙湖地区九号路段) (略) 房山区与丰台区,其中房山区段位于青龙湖镇,丰台区段位于王佐镇,道路为南北走向,位于西六环外侧,南起规划良坨路,北至规划青龙湖地区九号路段。本项 (略) 主干路,全长约1.822km,设计速度60km/h,规划道路红线宽5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等配套工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公联公 (略)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