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瑞 (略) 已经基本完成《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 (略) (略) 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明头山西侧小冲沟中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3538.41m2,日压缩转运能力为150吨/日。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选址位于规划环境设施用地区域,符合用地规划。其建设内容已获得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年工作日365天,每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2245.39万元,环保投资50万,占总投资2245.39万元的2.2%,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原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劳动定员调配。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勇乐 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金瑞 (略)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结论水环境:本项目劳动定员由原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污水;转运站厂房地面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依托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将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略) 政公共设施管理,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为鼓励类项目。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 (略) (略) 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明头山西侧小冲沟中,属于现有将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红线范围内,为丘陵地形,东、西、北三面为山林,南侧为金溪。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村庄,较近的村庄主要有东北侧胜利村(约1.2km),南侧乾滩村、下乾滩(1.2~1.5km),西侧溪口村、范厝村、新厝村、卢厝村、桃村村、白莲塘村(1.5~3.0km)以及桃村村卫生所(2.0km),厂区与各村庄之间均有山体间隔。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位于规划环境设施用地区域(图1.2-1),符合用地规划。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的环境可相容。
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中规定“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与专项规划的要求;应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应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转运站不宜设在下列地区:大型商场、 (略) 出入口等繁华地段;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若转运站选址于上述路段时,应强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优化转运站建设形式及转运站外部交通组织”;“转运站宜与公共厕所、环卫作息点、工具房等环卫设施合建在一起”。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位于规划环境设施用地区域(图1.2-1),符合用地规划;本项 (略) 中心约2.5km,进场道路与滨河北路连接,交通十分便捷,转 (略) ( (略) 、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间距离约105km,主要为高速、国道、省道,交通状况良好,便于整个县城和乡镇垃圾集中收集和统一 (略) 垃圾焚烧厂集中处理,为垃圾运输提供极为便利的交通条件,且水、电、通信有保障、污水可依托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将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选址周边为山地,远离居民,可避免对人居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污水
本项目运营期项目劳动定员依托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劳动定员调配,不新增员工人数,故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冲洗废水依托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经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排口排入将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排入将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后,并入渗滤液出水排水管网经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排口排入将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设计垃圾转运量150吨/日,垃圾转运量不大,进入站区垃圾不贮存,垃圾在转运站厂房作业区的在线量不大,转运作业NH3、H2S等恶臭气体产生量小,且转运厂房作业区采用封闭设计并配套负压系统抽吸至喷淋塔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排放速率远低于排放标准(NH3占标率2.0%、H2S占标率3.3%),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行动,搞好污染防治工作。
七、总结论
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 (略) (略) 将乐县古镛镇胜利村明头山西侧小冲沟中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3538.41m2,日压缩转运能力为150吨/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金瑞 (略)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