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WG-07 | 宗地总面积: | *.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北、浙商产业园项目以西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44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0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 (略) 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湖南省( (略) )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湖南省( (略) )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湖南省( (略) )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WG-07 号地块:2024年06月0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其他详细规划条件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地规划条件书》,竞得人必须按此规划条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2、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土石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其它土地使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3、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4、竞得人未按期付清出让价款的(含竞价溢价部分),竞得人必须按约定付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逾期价款的利息,并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5、竞得人须在武冈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6、该地块投资强度为每亩*元以上,竞得人在项目建设竣工正式投产后,年产值达到*元/亩,年纳税*元/亩以上。 7、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善《监管协议》。由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出让价款、宗地开工、竣工、投入产出、税收、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用途和土地出让合同及入园投资合同的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管。 8、土地交付由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和办理好用地手续后30天之内完成。 9、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开、竣工时必须 (略) 自然资源局进行申报。 10、宗地内亮化工程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设完成后由住建部门一并验收。 11、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4号
联 系 人:马钟玲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 (略) ) (略) 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