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023-*,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备注 |
1 | 塑料袋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 (略) 渝 (略) 889号 | (略) (略) | 重庆 (略) | 项 (略) 渝 (略) 889号,租赁 (略) 已建厂房(这里写清楚租的谁的厂房),建筑面积约3147.3平方米。项目计划购置拌料机、吹膜机、挤出流延机、造粒机、切粒机、印刷机、制袋机、分切机等设备,建设1条工业塑料包装袋生产线,1条缠绕膜生产线,1条珍珠棉包装袋生产线,建设完成后达到年产塑料袋1080吨,缠绕膜120吨,珍珠棉包装袋100吨。项目劳动定员20人,每班8小时,吹膜采取3班制、其他工序为昼间1班制,全年生产300天,不设食堂和宿舍。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废气(吹膜、造粒、流延)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印刷废气(调墨、印刷、清洗)经收集后通过“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8-2017))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加强通风,印刷生产场所非*烷总烃应满足《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8-2017)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烷总烃应满足《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50/758-2017)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 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租赁厂房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 (略) 经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后河。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危废贮存点、液体物料库房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机修间、印刷车间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办公区等其它区域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进行隔声等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目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提出的环保要求。分类收集有机溶剂废桶、废印刷版、含有机溶剂废棉纱/手套、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含油废桶、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不合格品经造粒后回用于工业塑料袋生产线,废包装材料等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