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CZZ ***
项目名称
* 台河市 (略) 区 (略) 西侧5个货位捆绑租赁
资产类别
* 台河 (略)
转让方名称
* 台河 (略)
挂牌价格
5. ***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是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1、租赁标的为5个货位捆绑租赁,不拆分。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2、意向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半个月清理货位,《租赁合同》期满,如承租方尚有未清理货物,视为承租方认可出租方对未清 (略) 置权。3、标的 (略) 向出租方交纳承租押金 * 0元,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4、出租标 (略) 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 (略) 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7、出租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略) 《租赁合同》中的条款。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 (略) 理。 *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 、 (略) 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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