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河南中原黄 (略)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向公众公告项目的有关信息,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建设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黄 (略)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城乡一体 (略) 209国道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依托现有“铜一黄金联合冶炼”工艺和生产流程,对有价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处理能力*吨/年。对现有原料仓库中部分仓位(****7000mm)进行防渗漏、 (略) 等改造,满足贮存相关要求;建设安装仓库钢构密闭门一座(5710*9500mm);增设物料装卸设备2台(套)。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原黄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主任
通讯地址: (略) 城乡一体 (略) 209国道南侧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豫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任工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管 (略) (略) 40号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如实填写,并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并留联系电话反应对项目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周主任或者任工)获取。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河南中原黄 (略)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