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 (略) 市 (略)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复核服务项目已由 (略) 市 (略) 政 (略) 以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 *** 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 (略) 市 (略) 区高标准农田建 (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 (略) 竞争性谈判。
* 、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复核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YHCZX *** (ZC)
(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约2.5万亩;项目实施施工费 * 万元。
(4)服务范围:本项目复核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及内业档案资料等。在完成复核工作后,提交工程复核报告,并对成果负责。
2.2采购预算: * * 万零 * 佰元整(¥ * , * . * 元)含税金。
2.3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后 * 日内完成工程复核报告。
2.4质量要求: (略) 门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谈判项目的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 * 级及以上资质、测绘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应答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应答人应在 (略)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名录备案中,并已纳入 (略) 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成交后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 (略) 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成交资格。
3.3应答人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 * 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参加同 * 采购项目的投标;
(3)企业名称相同但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应答人、不得参加同 * 采购项目的投标;
(4)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市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 (略) 为未超过 * 年的。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项目原测绘单位、土地规划单位不能参与此项目投标报名,且参加本项目的工程复核单位不得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8)截至谈判截止时间前(开标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 (略) ”网站(www.ccg *** )查询,被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参与 (略) 市政府公 (略) 交易项目的应答人, * 律在 (略) 市公共资 (略) (www.lygg.gov.cn) (略) 上报名,报名时间: * 日9: * 至 * 日 * : * 止。
网上报名须知:登录 (略) 市公共资 (略) (www.lygg.gov.cn)按照规定注册主体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对 (略) 网上报名,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截止 (略) 网上报名才具有谈判资格。
4.2符合要求的应答申请人请在 (略) 市公共资 (略) (www.lygg.gov.cn) (略) 分下载谈判文件。
4.3在注册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 * — *** 。
* 、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 * 时,地点为 (略) 市政府公 (略) * 楼 * 开标室( (略) 市齐宁路 * 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应答人在提交谈判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 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当有效应答人不足 * 家时, (略) 组织谈判。
5.5当有效应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中 (略) 、 (略) 市 (略) 区人 (略) 、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 )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市 (略) 区高标准农田建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邮 编: ***
联系人:郑策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市鸿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东吉大路 * 号
邮 编: ***
联系人:刘平
电 话: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