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8)第*号”,面积3653.20平方米的工业用 (略) 民众镇新平村,属《 (略) 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新建村、新平村、新平四村村庄规划》(中府函[2023]44号)范围,规划功能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C*-07),土地使用权人为阮锦活、孙雪玲。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依据《 (略) 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民众街道新建村、新平村、新平四村村庄规划》(中府函[2023]44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地块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15%;建筑高度≤24米。根据《 (略) 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2018】803号),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47米(国家85高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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