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 (略) 10000吨/年铸造树脂、3000吨/年固化剂改建、300吨/年涂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0000吨/年铸造树脂、3000吨/年固化剂改建、300吨/年涂料,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类库房、*类库房、罐区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
1、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建设单位
葫芦岛 (略)
联系人:肖阳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9号
五、环评单位
辽宁特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皇姑区永安街139号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采用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葫芦岛 (略)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