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略)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略)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左权镇、板杉镇、枫林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36893.9万元,河道治理范围包括左权镇、板杉镇、枫林镇,主要涉及磨子石河及其支流石羊河、花桥河以及境内113座山塘,实施流域范围总面积达310km2,其中磨子石河治理长度11.77km、花桥河治理长度4.26km、石羊河治理长度2.73km,以及磨子石河、花桥河支流约13.76km。相关工程任务为:①水系连通山塘整治113座、拆除重建河坝5座、改造加固河坝4座、连通渠整治332m;②河道清障4.02万m3;③清淤疏浚:预计河道清淤约50.71万m3、清淤河长64.82km;④岸坡整治37.7km;⑤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198.7hm2;⑥设置河湖管护流量监测5处、水位监测5处、水质监测5处、监控管理中心级配套系统1套、管理应用平台及网络系统1套;⑦景观人文:景观节点5处、水美乡村4处。防污控污涉及到的3座污水处理厂不纳入本次环评内容。施工期配套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 项目完成后,切实将农村河湖水系打造成“安全的河、生态的河、美丽的河、幸福的河”, (略) 农村水安全状况显著提高、蓝绿空间容积明显增大、河湖水环境切实改善、生态宜居性大幅提升、水文化得以有效传承的总体目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根据工程分析,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含油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项目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离心脱水等干化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就近排往与本工程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内进行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公厕和民宅的既有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阶段,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施工机械尾气以及少量临时堆场恶臭。粉尘通过建设围挡、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机械设备尾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大气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采用低温季节进行清淤施工,分段施工方式,减少清淤工程持续时间,淤泥临时堆场远离周边敏感点,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挖掘机及运输车辆等,其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通过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和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车辆减速缓行、禁鸣等措施后,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在施工结束后,应在当地渣土办的综合调配下,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工程弃方、经脱水干化后的清淤淤泥以及施工区沉淀池沉渣运至弃渣场进行堆存,弃渣结束后,弃渣场及时复绿;少量湖底垃圾(本次定性不定量分析),主要为塑料袋、饮料瓶等“白色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场地建设好后,通过场地采用围挡、四周修筑排水沟及种植水土保持灌草;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外排,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同时,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将拆除围挡/围堰,表层适当松土并及时覆盖表土,栽植植被进行复绿或复垦,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 本项目属于河湖综合整治项目,竣工营运后本身没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项目仅对河道进行清淤、新建岸线,不会改变水系功能;同时河道进行了河道护坡、绿化,增强了岸线绿化条件,强化了河流自然净化修复能力,不会抬高水位;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可改善河流水质。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