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甘肃 (略) 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组织相关单位,查看现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后,召开了甘肃 (略) 100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煤焦油加氢精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我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现将验收资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验收资料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甘肃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冠禹 (略)
监测单位:广东粤源水利水电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