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债权(三百零五)关于JC对简某金的债权资产 |
标的名称 | JC债权(三百零五)关于JC对简某金的债权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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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8F9D*-2 | 挂牌价格 | 5.559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25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5-04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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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信息 | 详见公告 | |||||||||||||||||||||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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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注:1. 主债权、担保权利的定义与《债权转让合同》中的定义一致。 2. 如标的名称中列明“复印件”,则指该标的债权证明文件中的他项权利凭证、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为复印件。 3. 如主债权对应的同一抵押登记项下有其他债权,且该抵押登记项下其他债权在同一挂牌周期内存在未成交债权的,则本笔转让无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再出具相应的成交资料。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5594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 10 个工作日内(含确定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详见附件二),最终受让方需接受《债权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 2、西南联交所收取的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时签署的收费标准确认函为准。 3、交易价款由转、受让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4、标的资产涉案诉讼主体、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等变更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5、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交所的服务费用后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即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或不满足受让方资格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债权受让申请书》后,经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非因转让方原因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的; (10)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含确定当日)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 (1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6、本项目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由国家和地方各级税收征管机关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征收的税项及费用或与之有关的款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并缴纳。 7、最终受让方未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交所的服务费用后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即归转让方所有),其已支付的交易款项不再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有权另行处置交易标的。 8、自标的债权基准日当日起至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日前一日止(基准日为转让方确定的计算贷款债权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余额的截止日;最高报价日为最终受让方在竞价活动中所报最高应价的日期),若标的债权对应的单笔或多笔贷款发生还款(包括部分或全额还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标的债权的转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不签订或解除已签订的交易标的所对应的《债权转让合同》),对此转让方及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西南联交所所涉及的相关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交所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时间向转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西南联交所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 动态报价规则: 限时报价期为挂牌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挂牌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起始价:各子标的所对应的挂牌价格 加价幅度 1000元/次 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 11、网络竞价结束后,最终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的,则按照网络竞价报价结果由高到低排序的原则确定次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以此类推。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下列人员不得购买该项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本人或与债务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二、转让方的关联方报名竞拍前应获得转让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购买该项资产。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关联方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参与报名、交纳保证金并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则该笔转让无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再出具相应的成交材料,该关联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若有剩余,由转让方与该关联方协商处置。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免责条款 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存在瑕疵、抵押物的土地已超过使用年限、抵押物目前出租第三方使用、债权无效、担保权无效、担保权被撤销、抵押物质押物虚假、抵押物质押物灭失、保证期限届满等,转让方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最终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交易。 受让方资格中关联方的确认以转让方数据库为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对该项条件进行单独审核。如因关联方的确认问题对交易产生争议的,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处理。 2、档案 与项目相关的资产权属凭证、账务凭证、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转让方及交易所不保证均为原件),经由交易所渠道查阅档案资料前均需与交易所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3、债权移交 最终受让方付清款项前,债权不发生转移,即最终受让方需付清全部款项后,才可办理债权交割手续。 4、保密条款 意向受让方不得泄露其在挂牌转让交易过程中获取的所有关于转让方及其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主体的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信息,且不得将转让方移交的档案资料用于资产转让之外的其他目的。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如产生争议需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转让方所在 (略) 管辖。 6、项目资料查询和了解由转让方及联交所负责。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2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5-04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 (略)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1211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交所的服务费用后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即归转让方所有),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转让债权;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或不满足受让方资格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债权受让申请书》后,经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非因转让方原因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的; (10)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含确定当日)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 (1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二、最终受让方未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交所的服务费用后由转让方自行处置(即归转让方所有),其已支付的交易款项不再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有权另行处置交易标的。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交所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时间向转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由西南联交所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西南联交所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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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