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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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4-*
传 真: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龙湖区泰山路164号万泰创业楼605、606、603a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杨梅青/纪冰儿/杨梅青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为357.42m2。 (略) 场食品及中药安全监督抽检、质检工作。主要仪器设备包括电子天平1台、酶标仪1台、超纯水设备3台、高效液相色谱仪5台、高效液相色谱仪5台等。主要生产工艺: 新鲜水→超净水设备→浓水→反冲洗水→废滤芯→杀废RO反渗透膜→超纯水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减振隔音、门窗隔音。 2、废气:经实验室配套的通风橱柜负压收集后一并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项目所在楼顶直接排放。 3、废水;一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自建“酸碱中和调节+高效沉淀多介质过滤+灭菌消毒”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地面拖洗废水、实验室综合废 (略) 政管网纳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4、固体废物:废弃样本、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弃一次性检验用品、过期废试剂、污泥、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