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古井厂区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 (略) (略) 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古井镇安徽 (略) (略) 内,(项目中心经度:115.(略)°、纬度:34.(略)°)。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袁得宝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