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2023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集中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K24-FK010-00
1.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新疆油田公司2023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集中入围招标。
2.2服务内容: (略) 所属单位稀油、稠油常规采出水处理站场已建工艺系统,中标方提供净化处理服务(包括药剂供应、投加,配合开展药剂评价及跟踪优化,加药装置、反应罐等装置运行管理服务),或根据需要提供水处理装置及其运管服务,处理后水质达到油田注水、注汽锅炉回用技术指标要求。(注1:不含体积压裂返排液等非常规采出水、不含清水处理;注2:不含达标外排处理。)
施工地点: (略) (含新 (略) )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入围结果有效期:自集中(框架)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价格(控制价): (略) 所属单位2023年常规采出水处理服务最高限价列表,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3.3供 (略) 产品质量认可资质,且其成分符合《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油勘〔2021〕215 号)禁止和限制使用要求 。
3.4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QHSE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药剂供应、装置提供及运管服务能力。
3.6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在资金、设备及人员配备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4.1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效HSE证;
技术负责人持有效HSE证;
质量管理负责人持有效HSE证;
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HSE证;
现场运行操作人员持有HSE证。
4.2 其他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以上质量事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6. 财务要求:
6.1 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2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7.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 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3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8.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 2023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1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 (略) 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开标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210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保证金交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 (略) 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略) (新 (略) )
地址:新 (略) 迎宾路36号
联 系 人:企管法规处: 李煦晖 ;联系方式: 0990-* ;
基本建设工程处: 陈贤;联系方式: 0990-*;
招标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 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 系 人: 张晟
电 话: 0990-*
技术支持人员 电话:0990-*
2023年4月25日